公司唐仲英奖学金(2017级本科生)评审通知

2018-04

  我司唐仲英德育奖学金(2017级新生)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审原则

  请相关院系严格按照《公司员工奖学金评审条例》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推荐。

  二、名额及金额

  本次评审将从2017级新生中评选产生20人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,获奖者在后续学年审核合格的,可连续获得4年,每年奖励4000元。

  三、评审对象及条件

  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(不含委培生、定向生、外籍及港澳台员工)。

  申请员工除应满足《公司员工奖学金评审条例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,还需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 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;

  2. 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努力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

  3. 为人正直,作风严谨,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,身心健康;

  4. 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;

  5. 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做出表率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  6. 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优先考虑。

  四、评审工作日程安排

  1. 313日—322日,院系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推荐。

  2. 330(周五)下午14:00,员工工作部组织推荐员工在新太阳员工中心437会议室进行差额面试,面试内容为:“自我介绍+有关公益活动方案建议的展示”4分钟、“回答评委提问”2分钟。初评名单确定后,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

  3. 4月中旬,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,确定获奖员工名单。

  4. 4月底,学工部将获奖员工名单反馈至各单位,并开展证书制作及奖学金发放工作。

  五、材料提交

   需填写《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电子版、《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和2017-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单电子版,并于2018年3月20日17:00之前发送至pkujefflee@163.com。

  六、注意事项

  1. 差额面试比例约为1:1.5,最终将选定20名同学获得该项奖学金。

  2. 院系在推荐时须明确告知员工:该项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,面试合格后,连续4年获奖,该项奖学金与学工部组织评选的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  3. 员工获得该项奖学金后,将自动成为公司仲英公益促进协会成员,认同协会章程,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实践项目。仲英公益促进协会采用积分制对获奖员工进行考核,不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,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,经协会确认取消其获奖资格。

  4. 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需接受年度审核,若出现丧失学籍、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、学习成绩不及格、未通过仲英公益促进协会考核等情况,取消其获奖资格,并停发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奖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