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班要求:
1、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确保在岗、在位,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(如不能按期到岗应提前同其他值班人员调换)。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、不得离京。
2、值班人员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。要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,巡视检查院内各部位和值守人员值班情况,确保假期安全。
3、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负责办理院内外公务。对有关紧急、突发事件、重大公务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院值班领导汇报。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,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4、做好每日值班及电话记录。如有需继续处理的事务请及时通知接班人员(处理情况请注明在值班记录本上并移交值班记录本)
5、值班时间:1月20日至2月17日(根据公司和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要求,工作日、除夕、初一、初五安排值班)。实行寒假作息时间:上午9:00-12:00时,下午13:00-16:00时。2月18日全院正常上班,恢复正常作息时间。
6、常用电话:党办校办24小时值班电话:62751201,62751301 24小时值班电话:62751668,62767539
校火警:52119 保卫部:51321 保卫部交通办:54074 燕园派出所:51331 校医院急诊室:519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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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月8日